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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 最佳答案
83条、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正确处理截水、通行、通风、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,给相邻方造成损害或妨碍的,应当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赔偿损失综上,楼上与楼下属于不动产的相邻方关系,楼上厕所漏水,给楼下造成损失了,属于楼上业主侵犯了楼下业主相邻权的情形。楼下业主在与对方交涉未果的情形下,可以依法发起相邻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赔偿损失也就是,要求对方对其家中漏水的原因进行整改,避免继续漏水,给楼下造成损失。并就已经给楼下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在人民法院依法送达传票后,对方在庭审的时候,仍然不到庭,法院会缺席审判只要判决生效,在对方仍然继续侵犯相邻权或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形下,楼下业主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
匿名 2021-08-20 08:39
单位集资建房,产权归单位。有关福利分房的法律一般都是地方条例(如果可以,请lz告知省份,如果到达市级更好),在我印象里,现行的国家法律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多规定,如果哪位知道,请不吝赐教。下面是帮lz分析案情:老式福利分房是没有产权的,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。房屋的居住权并不因为户主和非户主而有所区别,所以你是绝对有居住权的。但是居住权是否与所有权相抵触,就要看当地的法令了。但是在我看来,似乎是不能。新式福利分房(也就是集资建房)现在正在解封,这种分房是产权落到每家的,具体分给谁,没有规定,如果单位有内部规定,如果与法律不抵触应当依据内部规定,你说的“为了完善新房的产权,我兄弟就必须退了现在这套旧房子”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?但是退房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你的居住权这点有待考究。如果退房后你没有地方居住,是可以对退房的行为提出异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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